焚燒法就是利用高溫(900~1000℃)燃燒易燃或惰性殘余廢棄物。這個溫度足以燃燒可燃物質,剩下的只有灰塵和不可燃物質。經焚化后未燃盡的垃圾殘余通常是無生命的,可用作合適的填料。在大城市附近,土地資源緊張,一般缺乏廢棄物填埋場所,可用焚燒法處理廢棄物。
廢棄物經過燃燒,可以減少體積,便于填埋,還可以消滅各種病原體,把一些有毒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物質并可回收熱能。近年來,焚燒成為很多國家綜合利用廢棄物資源所采取的重要手段。它可做到無害排放,從體積上基本消滅廢棄物,并釋放熱能。
現在,歐美等發達國家正努力開發廢棄物新能源,利用廢棄物焚燒發電。就環境保護角度來講,焚燒處理也存在大氣污染問題,焚燒爐排出的有毒氣體有氯化氫、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、PCB等。所以須對焚燒尾氣進行二次處理。此外,焚燒法的投資總額和操作費用一般高于衛生填埋和堆肥法。